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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斷了1年怎麽辦?

社保斷了可以交,但是只能交最後三個月,不能交壹年。

社保繳納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方式。1.個人支付。公司離職後,原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社保就斷了。個人可以帶著身份證到當地社保局繳納社保,規定個人只能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也是最重要的兩項。商業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不能交,繳費年限在最近三個月,三個月後不能交,費用自理。2.公司可以補足貨款。重新找到工作後,可以和公司協商補社保,繳費費用自己承擔。最後會不會發,還要看討論。壹般來說,不是很熟悉的人是不會幫忙補款的。公司補養老,生育,醫療,失業,工傷保險,公積金,都可以交。社保三個月以上不能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核,並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將用人單位的設立和終止情況通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個人的出生、死亡和戶籍登記、轉移、註銷情況通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