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原因討論如下,並舉例說明: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值參照職工平均工資制定。員工具體工資低於社保繳費基數最低值,按下限規範繳費。職工具體工資高於社保繳費基數限額的,按限額標準繳費。其中,很多地區的社保繳費上、下限值是參照當地上壹年度社會全面發展職工平均工資的60%和300%制定的。
很多地方醫保和社保的最低和最高繳費基數都是參照上壹年度社會發展職工平均工資的60%和300%來設定的。如果某地區社會發展月平均收入6000元,當地上壹年社會發展月平均收入7000元。社保繳費最低值3600元,社保繳費基數最高值18000元。醫保社保繳費基數最小值為4200元,社保繳費基數最大值為21000元。
具體月工資低於社保繳費基數最低值的,個人繳費基數按社保繳費基數下限執行。具體月工資在社保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之間的,個人繳費基數按具體工資執行。具體月工資高於社保繳費基數上限的,個人繳費基數按社保繳費基數上限執行。
最本質的因素是個人社會保障規章制度的基礎建設會越來越小,貧富懸殊會縮小。
五項社保風險中,養老、醫療、失業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工傷、生育由企業單獨繳納。職工繳費的繳費基數為:全年工資總收入的月平均值為本年度的月繳費基數(新職工以開始發工資當月的全薪收入為繳費基數;單位繳納部分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所有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本單位月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的確定比較復雜,如:
(壹)由單位直接代扣代繳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
(二)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的交通補貼和電話補貼。
(三)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等方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七條本條例規定的勞動保險費用,全部由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行政或用人單位負擔,壹部分由企業行政或用人單位直接支付,另壹部分由企業行政或用人單位支付,交工會組織處理。
第8條事業依本條例辦理勞工保險者,其行政方面或雇主應每月繳納各事業全體職工工資總額之百分之三作為勞工保險金。此項勞動保險費不得從職工工資中扣除,也不得單獨向職工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