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給職業女性因生育而離職期間的生活費,是對工資收入的替代。女員工生育期間離職,無法正常工作。生育津貼是對女職工基本生活的保障,不是工資以外的福利待遇。
女職工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轉到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支付。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的費用不足以支付本人工資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補貼標準
產前檢查費用最高補助不超過1000元。
補貼模式
從8月1起,Xi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產科門診產前檢查費用由壹次性報銷改為在每人1000元限額基礎上壹次性補助。
處理過程
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1)搬運材料:
1,我的醫保卡(社保卡)
2.身份證(二)結算方式:參保女職工在Xi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直接支付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和門診產前檢查費。
產前檢查最高補助不超過1000元。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零星報銷。
(1)申請:因異地生育等特殊情況無法在我市定點醫療機構結算門診產前檢查費補助的,由用人單位醫保經辦人員匯總報銷材料,在參保人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與生育住院醫療費用壹並申報(無需另行提供申報材料)。
(2)發放形式: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結算後,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給參保女職工。
第四,政策提醒:
1.自然流產和人工終止妊娠不享受門診產前檢查補助。
2.新政策從2020年8月1開始執行。已生育子女的女職工,在8月1前已在定點醫療機構繳納部分門診產前檢查費用,8月1後實行壹次性差額補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根據險種確定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