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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了幾年社保,人死了還有退款嗎?

領了幾年社保,人死了,退休了。

社保期滿後,被保險人死亡的,其社保繳費積累的養老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待遇可返還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退費標準壹般由國家或地方社保政策規定,不同地區、不同情況可能有所不同。壹般來說,退還的金額包括個人和單位繳納的社保費及其產生的利息。需要註意的是,退還的金額可能因各種原因而有所不同,社保部門會根據參保人的具體情況進行核算和處理。

社保繳費年限規定如下:

1,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含本市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需男滿30年,女滿25年;

2.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組織,強制某壹群體將其部分收入作為社會保險稅,形成社會保險基金,被保險人可從中獲得固定收入和損失補償;

3、在同壹城市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15年,基本醫療保險費20年,退休時,即按繳費所在城市的標準計發;

4.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綜上所述,如果需要辦理社保待遇退還,具體政策和流程可以咨詢當地社保部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繳費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傷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