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保轉移可以由他人辦理。代理人需要攜帶的材料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參保人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對轉移接續申請進行審核,向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同意函,並提供相關資料;
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人或參保人做出書面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