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卡可在街道(鎮)社會保障卡申領服務網點辦理,也可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請時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申請表(集體戶口的公民需攜帶當地派出所或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等相關材料。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