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
1.號碼檢索:申請人在排隊傳呼機上獲得處理順序號。
2.申請:申請人按順序號到窗口申請,提交身份證。
3.驗收:前臺人員核對原件。前臺輸入,不需要個人匯報。更換社會保障卡按20元/卡收取費用。
4.取證:窗口關閉,7個工作日後通知申請人到窗口領取。
驗收條件:
1.委托他人書面掛失或補辦的,除持卡人有效身份證件外,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件原件。
2.持卡人註銷掛失、領卡時,憑身份證原件和社會保障卡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保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