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由法定監護人辦理,向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2、工作人員申請資料,通過初審,打印並填寫《社會保障卡申請登記表》;
3.申請人或法定代表人(法定監護人)確認簽字並交付工本費5元/張,街道發放天津市社會保障卡領取單;
4.申請人或法定代表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申請地點領取社會保障卡。
新生兒出生並在90日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出生90天後辦理社保手續的新生兒,從繳費次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