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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教師醫療保險

2007年教師(含在職和退休教師)住院醫療保險已轉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現將辦報理賠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壹、醫療保險的起止時限為2007年10月24日零時至2008年10月24日零時。65438 2007年10月24日零時至2008年10月24日零時期間住院或身故的在職及退休教師,可向大埔縣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理賠。

2.保險金額:1。保險期間身故每人賠償金額為3000元。2.附加住院保險金額為在職人員每人每年10000元;退休人員年限額為每人12000元,全額補償時限額終止。

三。具體賠付計算:保險部門按照社保醫療用藥標準審核計算,5000元以下賠付60%,5000元(含)至65438元+0萬元賠付70%;10000元以上支付80%。

四。住院約定:原則上可在中心鎮以上公立醫院住院(在鎮級公立醫院住院不超過5天)。

五、住院教師應在入院2天內到保科報到(電話:5552036)。出院後由本人或親屬直接將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住院發票、日單報保險科,也可由學校指定保險科。

六、癌癥患者住院津貼按2006年3月6日《關於醫療保險有關事項的通知》(濮教發〔2006〕29號)執行不變。即按照等級醫院住院天數(鎮級60元,縣級70元,市級80元,省級以上100元)每天給予補助,由附屬學校憑住院疾病證明或住院清單(或復印件)辦理。是由學校先墊付,再由教育局轉回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