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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單位辭職後社保怎麽辦?

從原單位辭職,不再繳納,社保壹般會停掉,找到新工作可以繼續繳納;社會保險是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業或因健康原因遭受損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補償的社會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壹般員工離職後,單位會到社保局辦理減員手續,員工社保自動停止;如果找到下壹個單位,可以繼續按規定繳費,只要繳費滿十五年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如果妳已經離職,妳原來的公司不會繼續為妳繳納社保。妳的原單位會去社保局辦理減員手續,這樣妳的社保就自動關閉了。

社會保障支付流程如下:

1,去社保局開戶。準備好開戶資料,去當地社保局開戶,壹般找社保局開戶服務窗口辦理。所需材料包括:營業執照1份、組織機構代碼證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1份、銀行開戶許可證1份;

2.去社保局拿員工社保申報審批表。當確定公司繳納社保人數沒有變化時,每月15後到社保局領取社會保險費申報審批表;

3.去地稅局換完稅書。好像拿到社保費申報審批表就可以直接現金繳納,或者刷卡,或者去工行繳費。

綜上所述,辭職後的社保可以轉移、轉出、退保。辭職後立即找到新工作的,可以辦理調動手續,由新單位續保。這種情況下,續費也由新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雙方義務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