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1,表中“社會工資”指深圳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表中的“最低工資”是指當年深圳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
3.不同時點的“社會工資”和“最低工資”以市政府公布的數據為準;
4.具有本市戶籍的個人繳費者,參加壹級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為8.7%,基數為社平工資的40%-300%,參加二級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為1%(均含生育醫療保險),基數為社平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