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社保查詢 - 繳納社保後多久可以領失業金?

繳納社保後多久可以領失業金?

法律分析:1,累計繳費時間滿壹年不滿兩年的,三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兩年不滿三年的,為六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三年不滿四年的,為九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四年不滿五年的,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滿七年的,為十五個月。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第十七條。失業人員所在單位和本人繳費滿1年以上不滿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超過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第十八條失業保險待遇標準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