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都是地方社保部門管轄,國家發放。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退休養老金在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的銀行領取。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是指職工個人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發放也將由職工所在單位向社會轉移,即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通過銀行、郵局和依托社區等中介機構向符合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發放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九條。
退休職工的退休費、生活費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職工居住的縣級民政部門在單獨的預算中支付。
第十壹條
工人退休或辭職後不應留在全民所有制單位。他們到城鎮街道和農村公社後,街道組織和公社要加強對他們的管理教育,關心他們的生活,重視他們的積極作用。街道、社隊等集體所有制單位,如果需要量力而行,可以向退休、退職工人支付壹定的報酬,但連同他們的退休費或退休生活費,不能超過他們在職時的標準工資。
對於在外地工作的單身勞動者,退休或辭職後,如果想遷到家人居住的地方,應允許在遷入地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