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在指定區域使用。目前醫保卡還沒有全國聯網,所以醫保卡只能在參保地使用。只有在參保地開醫保卡,才能報銷。但醫保卡個人賬戶余額不能使用,即使辦理了醫保轉移,醫保卡個人賬戶余額也不能轉移;
3.醫保卡過期了。醫保卡也有明確的使用期限。如果醫保卡過期了,就不能再用了,需要去醫保中心補辦壹張新的。
4.醫保中心還沒有出賬。醫保卡個人賬戶裏的錢,每個月都會定期轉賬。如果錢還沒到,自然就刷不出來了。此時只能等待壹段時間,賬戶轉賬成功後才能正常使用;
5.不在報銷範圍內。我國醫保報銷範圍有規定,只有在社保目錄內使用才會報銷。但部分目錄外的自費藥品,可以用醫保卡個人賬戶內的余額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