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調入地就業並繳納保險。
2.本人或用人單位向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填寫《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請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轉移接續,出示原參保地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憑證。
3.對符合轉移條件的,由轉移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4.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絡函後,進行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按規定進行資金轉移,並將《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發送至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
5.基金到賬後,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憑信息表接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並通知用人單位或本人完成。
數據擴展:
省級社保和市級社保有什麽區別?
1,繳費基數不壹樣。省社保用的是上壹年度全省社會平均工資,市社保是以市平均月工資計算的。
2、分工不壹樣。省社保壹般辦理本省用人單位或省內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業務,市社保主要辦理本市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社保業務。
3,待遇不壹樣,省社保和市社保整體繳費基數不壹樣,職工平均工資也不壹樣,所以退休後退還保費會有差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