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轉移包含兩層意思,壹是轉入,二是轉出。對於醫保的轉移,我們需要了解這兩個方面。畢竟兩者之間的程序也不壹樣。下面是根據這兩種不同情況的程序:
首先,轉移到
(1)被保險人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①攜帶信息
被保險人或新就業地用人單位代理人填寫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B.居民身份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②處理流程
A.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B.各機構業務人員應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的內容是否完整,對不完整的資料不予受理,並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辦理相關手續。
對於符合接續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將生成並打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通過郵寄方式發送至原參保人員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間為15個工作日;
C.原參保地收到聯絡函後,將參保證明和參保醫療保險險種變更信息表寄回我市;有個人賬戶的,個人賬戶余額同時轉移: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d .各經辦機構收到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返回的憑證、信息表、個人賬戶余額,將信息錄入業務系統,將轉入的個人賬戶金額記入參保人個人賬戶:辦理時間為15個工作日。
(2)參保人跨地區流動就業無接收單位。
①攜帶信息
原保險機構出具的《保險證書》;
B.居民身份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②處理流程
A.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B.各機構業務人員應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的內容是否完整,對不完整的資料不予受理,並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辦理相關手續。
對於符合接續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並打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郵寄至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時間15個工作日;
C.原參保地收到聯絡函後,將參保證明和參保醫療保險險種變更信息表寄回我市;
d .各經辦機構收到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返回的憑證和信息表,將信息輸入業務系統:辦理時間為15個工作日。
第二,轉出
(1)參保人員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按以下程序辦理:
(1)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新的職業介紹機構申請轉崗;
②符合辦理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生成《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絡函》,通過郵寄方式送達參保人原在我市參保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間為15個工作日;
(三)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收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後,通過系統核對信息並生成參保憑證,填寫參保人醫療保險險種變更信息表;
(4)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將保險憑證第壹、三聯及參保人醫療保險險種變更信息表郵寄至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有個人賬戶的,辦理個人賬戶余額轉移手續,終止我市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辦理時間為15個工作日。
(二)參保人員跨地區流動就業無接收單位的,按以下程序辦理基本醫療保險:
①攜帶信息
A.職工本人填寫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B.居民身份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②處理流程
A.參保人應攜帶相關材料到區(市)經辦機構申領保險憑證;
B.各機構業務人員應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的內容是否完整,對不完整的資料不予受理,並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辦理相關手續。
對於符合轉移條件的被保險人,系統生成並打印保險憑證。第壹聯由經辦機構妥善保管,第三聯交被保險人。有個人賬戶的,個人賬戶余額按我市規定壹次性支付給參保人員;同時,終止我市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
C.被保險人應攜帶保險憑證到新就業地的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新就業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後,符合當地參保條件的,向我市經辦機構生成並出具《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絡函》;
D.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收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發送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後,填寫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險種變更信息表,並將參保憑證第壹聯和信息表郵寄至新就業地的參保機構:辦理時間在15個工作日內;
E.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收到保險憑證第壹聯和信息表後,辦理接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