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查詢用人單位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作出社會保險費劃撥決定。如果是個人欠費,可以在欠費期間去社保經辦機構補繳保費,也可以重新開始繳費(累計計算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繳費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