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提交報銷單時應攜帶以下信息:
1,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3、門診病歷、檢驗、化驗結果報告等原始醫療資料。
4、財政、稅務統壹的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的處方付款原件。
6.定點藥店:統壹發票原件和電腦打印的稅控商品銷售清單。
7.如果是代辦,需要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
用人單位或個體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時,壹般信息齊全,當月提交並審核通過,次月前半月即可確定待遇並錄入數據庫,規定時間即可發放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程序如下:
1.到社保服務中心服務大廳預約,按照預約時間和窗口排隊辦理退休審核手續;
2.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的窗口辦理退休審批;
3.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符合退休條件的,請攜帶退休審批表和本人身份證到個人繳費窗口修改基本信息並確認繳費;
4.去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借記卡;
5.辦理完退休手續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審核科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算表。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三條因患第二、三期肺病離職修身的勞動者,如果本人願意,也可以退休。退休費按本人標準工資的90%發放,離職期間享受原單位肺病患者待遇。
患二、三期肺病離職修養的幹部,也可按本條執行。
第五條不符合退休條件,經醫院證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應當辭職。退休後,每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準工資40%的生活補貼。低於20元的,按20元支付。
第七條職工退休、退職時,本人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前往居住地所需的差旅費、住宿費、行李搬運費和夥食補助費,按現行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