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包括:
1,被保險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6以下可提供戶口簿);
2、被保險人數碼照片回執;
3.16周歲以下的,需提供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社會保障流程如下:
1.當事人就業後在用人單位辦理社保的,辦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當事人辦理參保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學歷證明、勞動合同等證件和材料;人力資源部等用人單位相關人員辦理保險後,本人攜帶身份證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社保卡。
2.當事人屬於個體工商戶或者在戶籍所在地以個人名義參加社保的:參保時,應當攜帶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參保,根據工作人員提示辦理相關參保手續,然後持身份證原件到當地銀行任壹營業網點領取社保卡。
綜上所述,未成年人社保卡需要持與申請時壹致的有效身份證件到卡務銀行社保卡窗口激活。激活時,社保卡的個人賬戶和金融賬戶都必須激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