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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企業版offer數據需要哪些材料?

新參保人員

1.參保單位根據參保人員情況,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新參保人員申報”模塊錄入新參保職工信息。

2.參保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提交員工新參保業務後,可通過“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員工的醫療、四險是否已成功導入,是否符合新參保條件。

3.參保單位提交的新保險業務、醫療、四險顯示已成功導入後,從“業務報表查詢”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壹式三份並加蓋公章,在“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名單”中選擇“業務類型”為“新保險”,打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名單”(壹式兩份加蓋公章)。

相關材料包括:

(1)兩張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具體要求如下: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片要求,照片必須清晰;(2)照片必須由正規照相館(部門)拍攝沖洗,不能掃描沖印,不能人工修圖。相紙表面光滑無紋路;(3)應是近期免冠、正面、肩背、白底、標準色1寸照片。服裝和背景色反差大,沒有制式服裝和白大褂。經常戴眼鏡的被保險人要戴眼鏡,長發的被保險人要把頭發梳到腦後,露出兩只耳朵和眉毛;④背景無邊框,人像清晰,層次豐富,表情自然,無明顯扭曲;⑤要求照片上無劃痕、斑點、瑕疵、鋼印、油墨、膠水缺陷,面部無局部光亮。照片背面不要寫姓名和身份證號,以免磕碰;⑥照片尺寸:26mm(寬)×32mm(高),頭部不要太大,臉寬(兩耳之間)15 1mm;);

(2)二代身份證復印件2份,本市城鎮、農村和非本市農村人員提供(參保人員仍持有壹代身份證的,還需提供戶口簿個人頁和變更頁復印件)。其他城鎮職工提供身份證復印件2份,戶口簿復印件1份(含首頁和個人頁)。

復印文件的要求:

(1)《居民身份證》需要復印在壹張A4紙上,橫放在中央,豎放在A4紙上復印;(如圖1所示)

(2)戶口簿需要將首頁和本人頁復印在壹張A4紙上,橫向居中,縱向復印在A4紙上;(如圖2所示)

(3)戶口簿個人頁如有變更,需將個人頁和變更頁復印在A4紙上,橫放在中央,豎放在A4紙上復印。(如圖3所示)

(4)復印件應清晰,不能有汙損。

4.參保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操作五險職工新參保的,在申請網上業務崗時,只有成功完成醫保新參保審核手續後,才能辦理四險新參保審核手續。如果提交的信息與提交的材料不壹致,則審核不通過,需要通過網上申報系統重新提交業務。

5.參保單位應將審核通過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連同其他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特別說明:

1.當月成功導入符合新增參保條件的人員,當月25日前未前往海澱社保中心總部、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辦理新增參保審核手續或審核未通過的,當月不新增參保員工。

2.申報的繳費工資基數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㈡被保險人的轉移

1.據參保人介紹,參保單位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申報調入人員增加”模塊錄入調入員工信息。

2.參保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提交普工增員業務後,可通過“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員工的醫療、四險是否已成功導入。反饋人員轉移成功後,參保單位無需到網上業務崗辦理被轉移人員的審核手續,只需從“業務報表查詢”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的“業務類型”中選擇“普通增加”,打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供單位留存備查。

3.對於沒有卡證或社保卡的城鄉勞動者,醫保招錄成功後,參保單位還須攜帶已簽字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照片和身份證復印件(壹式兩份)到海澱社保中心總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網上辦理卡證。

特別說明:

1.對於每月5月至25日之間無卡證、無社保卡的城鄉勞動者,醫保補卡成功後,參保單位還須攜帶已簽字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照片及身份證復印件(壹式兩份)到海澱社保中心總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網上業務崗領取卡證。

2.申報的繳費工資基數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3.網上申請系統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辦理招聘業務,如:醫療轉入,新投保四項保險;或者醫療要以新的保險為基礎,四險轉移。如遇此類因歷史原因導致的特殊增員情況,參保單位只能通過五險企業版軟件操作,然後攜帶要約文件、對賬單及相關材料到海澱社保中心總部或上地工務段、萬壽路工務段五險征繳業務崗辦理增員手續。

二是網上報名人數減少

(壹)參保單位根據參保情況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普通自然減員"模塊錄入減少的員工信息。參保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提交壹般減員業務後,可通過“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職工醫療、四險是否已成功導入。減少的原因是網上申報系統申報成功轉出其他地區(本地區)人員後,參保單位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為轉入人員辦理審核手續,而是需要從“業務報表查詢”中打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並留存備查。

(2)參保單位壹次性辦理大量人員縮減業務時,可通過勾選“申請業務管理”中的“批量縮減”模塊,批量操作多人縮減業務。申報完成後,您可以通過查詢管理中的“查詢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職工醫保四險申報是否導入成功。減少的原因是,如果職工轉移到其他(本地)地區,網上申報系統反饋職工轉移成功後,參保單位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為轉移的職工辦理審核手續。這裏需要註意的是,“批量減少”模塊顯示的是截至上月底的參保單位員工名單。如果想減少當月參保員工的業務,只能通過“普通減員”模塊進行操作。

特別說明:

減少的原因是他們被轉移到其他(當地)地區。反饋成功後,無需再去網商崗辦理轉出審核手續。減少的原因不是轉移到其他地區(局部地區)的特殊減員業務。需攜帶錄用文書、對賬單及相關材料到海澱社保中心總部或上地、萬壽路工務段五險征繳業務崗辦理減員手續。

三、網上申報信息變更

(1)公司信息的變化

參保單位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變更單位信息,包括:

單位簡稱、單位電話、單位業務(辦公)地址、郵政編碼、單位支付服務經辦人姓名、單位支付服務經辦人部門、單位支付服務經辦人聯系電話、單位支付服務經辦人部門、單位支付服務經辦人聯系電話、單位法人聯系電話、單位郵箱、單位網站、單位傳真號。

1.參保單位通過“申請業務管理”中的“企業基本信息變更”模塊錄入公司變更的信息。

2.投保公司提交業務後,可通過網報系統“查詢管理”中的“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反饋結果。反饋公司信息變更成功後,參保公司無需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公司信息變更審核手續,只需從“業務報表查詢”中打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公司信息變更登記表”並留存備查。

3.除上述變更信息外,其他信息如有變更,仍需持要約文件、聲明及相關材料到海澱社保中心總部、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辦理變更手續。

(2)個人信息的變化

參保單位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的個人信息變更內容包括:

受教育程度、居住地地址(聯系人)、居住地郵政編碼(聯系人)、戶口所在地地址、戶口所在地郵政編碼、社會保險對賬單郵寄地址、參保人聯系電話、參保人手機、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個人身份、委托代理基金銀行名稱、委托代理基金銀行行號、委托代理基金銀行賬號。

1.參保單位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個人基本信息變更”模塊錄入個人變更信息。

2.參保單位提交業務後,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反饋結果。個人信息變更反饋成功後,參保單位無需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個人信息變更審核手續,只需從“業務報表查詢”中打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並留存備查。

3.除上述變更信息外,其他信息如有變更,仍需持要約文件、聲明及相關材料到海澱社保中心總部、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辦理變更手續。

(三)定點醫療機構的變更

1.參保單位通過“申請業務管理”中的“變更定點醫療機構”模塊錄入變更醫院信息。

2.參保單位提交業務兩小時後,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反饋結果。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成功後,參保單位無需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變更審核手續。

特別說明:

1.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成功後,

(1)已經有社保卡的員工,參保單位不需要到網上營業崗辦理任何手續;

(2)對於有領證的職工,參保單位需持領證原件到海澱社保中心總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網上辦理業務(同時收回領證原件),讓職工持證就醫。

(3)仍使用《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原版)》(無領證或社保卡)的職工,參保單位需攜帶本人簽名、照片及身份證復印件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壹式兩份)到海澱社保中心總部或上地、萬壽路工務段網上業務申報崗領取領證。

2.操作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業務時,應完整錄入參保人選擇的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包括未變更項目和變更項目。

四、網上申報基本業務操作註意事項:

1.網上申請業務辦理時間為每月5日至22日6: 00至22: 00。

2.參保單位每天只能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為同壹參保人辦理壹種業務類型。

3.參保單位在單位整體跨地區轉移期間不能辦理網上申報業務。

4.當網上申報業務狀態為“處理成功或處理失敗”時,表示該業務已經處理完畢。每月社保結算(25日)前仍有業務在辦理中(提交待處理或正在處理)時,請各參保單位於當月25日前持要約文件、對賬單及相關材料到海澱社保中心總部、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現場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部分工資支付申報業務

參保單位可於每年6月5438日至4月20日,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申報”模塊,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申請辦理本單位的年度工資繳納申報業務。提交業務兩小時後,公司需要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看反饋結果。業務反饋成功後,參保單位需在每年的3月5日至4月20日,打印出《北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申報表》,加蓋公章,提交海澱社保中心總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進行業務崗網上申報,辦理工資發放審核手續。

特別說明:

1.3月份新參保或轉入業務的員工,需要在4月份進入“員工上年度月工資收入申報”模塊,對繳費工資申報業務操作後成功增加的人員,進行新的年工資基數核定。

2.對於4月份新增的人員,新增的職工基數作為新年度的繳費基數,不需要申報繳費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