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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社保卡就不能報工傷了嗎?

是的,應該按照以下程序處理:

1.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認定工傷。除非妳已經1年以上,否則不存在工傷認定的問題。

2.在法定範圍內,工傷全額報銷,醫保部分報銷。

3.因為工傷只有在工傷認定後才能報銷,而且工傷認定需要壹定的時間,正常的程序應該是:先走醫保,工傷認定後再走工傷;工傷認定前由醫療保險支付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撥付給醫療保險基金,符合工傷報銷範圍的個人支付的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予以報銷。如果當地政府不能先拿醫保報銷,只能由個人或用人單位先行墊付。後期認定工傷的,由工傷保險手工報銷;事後未認定工傷的,由醫保基金手工報銷。

4.在沒有工傷認定決定的前提下,無論是醫院醫生還是醫保工作人員,放開工傷認定都是錯誤的、違法的。

壹、工傷認定決定是如何作出的?

1.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根據審核需要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醫療機構和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職業病診斷應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證明書的人員,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調查核實。

3.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齊全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壹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申請。

4、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以及職工所在單位。

通過以上分析可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申請工傷認定是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向社保申報工傷事故的,不影響勞動者在申報期內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為壹年。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因工出差期間,因工作原因負傷或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