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社保查詢 - 下半年社保五變

下半年社保五變

法律分析:1。綜合失業保險:根據國家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20〕40號),失業保險將覆蓋所有參保人員,保障內容提高,延長大齡失業人員繳費年限、失業補貼和臨時生活補貼政策;2.各省份養老金上漲16:目前已有14省份發布了2020年養老金上調的通知,退休職工整體上調5%。其中北上廣、黑龍江、天津、安徽、湖北等。宣布了養老金計劃的詳細規則。據了解,這是我國第16次增加養老金;3.中小企業繼續免征三項社會保險費:2020年初,壹場新冠肺炎疫情打亂了很多人的生活和工作,很多企業面臨停工,無法讓員工上班,損失特別慘重。為了支持企業生存,國家已經下發通知,免除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湖北省外中小企業2月、6月免繳,大型企業2月、4月減半,湖北省內中小企業全部免繳(2月、6月)。但2020年6月以後,仍有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特別困難的企業。因此,對於各省中小企業,執行時間延長至65438+2020年2月底。4.全民醫保在漲。根據國家醫保局公布的規定(醫保發〔2020〕24號),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將增加到30元。5.杜絕壹次性繳納社保。很多地方可以壹次性繳納社保。繳費15年後,可以享受國家福利,領取養老金。但是目前很多省份都限制了這個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不得緩繳或者減繳。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用人單位按月告知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並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緩繳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