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繳納部分,個人繳納部分,按照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壹定比例繳納。
2.個人方面,按上壹年平均工資的8%繳納養老保險,2%繳納醫療保險,0.5-1%繳納失業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況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1)退休;
(2)生病;
(三)因工致殘或者患職業病的;
(4)失業;
(5)軸承。
職工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費必須按時足額繳納。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法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法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進行監督。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責由法律規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
第七十五條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國家鼓勵個體勞動者參加儲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