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關於用人單位為員工購買社保時間的規定:
(1)根據國家相關要求,公司必須在員工入職30天內為其繳納社保,否則不符合規定,即新員工購買社保的時限為30天。
(二)根據這個規定,社保局壹般可以在15之前操作社保系統,所以基本上所有公司都把新員工繳納社保的上限定在15,即當月15之前加入的當月繳納社保,當月15之後加入的下月開始繳納社保。
是否在入職當月繳納社保,取決於妳是否在社保繳納時間上滿足了15天。
三。公司是否在入職當月未繳納社保,可以分兩種情況索賠:
1,就業時間在當月15之前,當月繳納社保;不交可以要當月社保。
2.就業時間在當月15之後的,次月繳納可以次月繳納社保;如果是合法的,可能就不還了。
社會保險是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業或因健康原因遭受損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補償的社會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組織,強制某壹群體將其收入的壹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壹定條件下,被保險人可以從基金中獲得固定收益或損失補償。它是壹種再分配制度,其目標是保證物質和勞動的再生產和社會穩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