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調入地就業並繳納保險。
2.本人或用人單位向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填寫《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請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轉移接續,並出示原參保地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憑證。
3.對符合轉移條件的,由轉移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