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激活社保卡
參保人需在領取後半年內激活社保卡,否則原醫保卡將被限制使用。激活過程是:
1.參保人需攜帶本人社會保障卡和身份證明原件到相應銀行網點激活社會保障卡,激活後醫保賬戶恢復正常;
2.使用社保卡在定點醫保醫院直接啟用社保功能。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首次使用社保卡時,只需正常辦理門診或住院掛號業務,即可直接激活社保功能;
3.參保人在定點醫保藥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時,插入原醫保卡,然後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即可激活社保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並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緩繳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