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報銷分為農村居民和城鎮職工:
1,居民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2、城鎮居民,在壹個結算年度內,符合報銷範圍的醫療費用65438+萬元,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壹級醫院沒有起付標準,報銷比例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