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以促進就業、維護勞動關系穩定、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中心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以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管理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職能。
擴展數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壹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本市就業。制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實施就業援助制度;制定和實施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體系;牽頭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激勵政策。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城鄉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的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參與制定本市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政策。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