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初審和復審;
3、符合條件的發放《失業保險金領取證》
4.失業保險金將由銀行按月支付到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卡上。
領取失業保險的條件如下:
1.未經本人意願,在法定勞動年齡內中斷就業的;
2.有本市常住戶口;
3.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或者工作關系前繳納失業保險費1年;
5、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申領手續,並有崗位要求。
綜上所述,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流程是失業人員憑勞動關系終止證明和身份證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壹)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