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了解社會保障政策法規
回農村前,員工需要了解社保政策及相關規定,包括社保的轉移接續、享受待遇等。這將有助於員工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並為後續操作提供基礎。
第二,辦理社保關系轉移
職工離開原單位前,應當到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手續。包括將個人社保賬戶信息和繳費記錄轉移到員工戶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時,員工需要提供相關身份證明、社保繳納證明等材料。
第三,繼續農村社會保障
職工回到農村後,可以考慮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辦理農村社保接續手續。根據當地的政策規定,職工可能需要繳納壹定的費用才能享受農村社保的相關待遇。
第四,註重權益保護
在社保關系轉移接續過程中,職工需要密切關註自身權益。比如保證社保關系的順利轉移和繳費記錄的準確性。如有問題或爭議,員工可向當地社保機構或相關部門咨詢投訴。
五、考慮個人發展規劃
回到農村後,員工需要考慮自己的個人發展規劃。如果打算長期在農村生活工作,可以考慮加入當地的社保體系,以便更好地享受相關待遇。如果以後有可能回城市工作或創業,也要提前規劃好社保關系的辦理。
總而言之:
當公司為員工繳納了兩年社保後,員工回到農村生活需要考慮如何處理自己的社保問題。職工需要了解社保政策法規,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手續,考慮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辦理農村社保接續手續。在辦理過程中,員工需要註意自身權益保護,考慮個人發展規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19條規定: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其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壹發放。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3條規定: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出具參保繳費憑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各地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達到領取待遇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臺灣省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