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轉移年齡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但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0年的,在當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原參保地繳費年限為10年的,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在各參保地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在戶籍所在地歸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養老保險費轉移的過程很麻煩,因為對於轉移人來說,他已經變更了居住地或者戶籍,所以必須轉移養老保險費。妳需要在妳原居住地的相關部門辦理手續,按照我國的法定流程辦理養老保險轉移年齡。才可以轉移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五條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壹)參保人員回戶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參保的,由戶籍所在地相關社保經辦機構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社保機構在新參保地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手續。但對於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應當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的全部繳費情況。再次,參保人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內的繳費本息全部轉移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入,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上述年齡限制,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