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保險人達到退休年齡,自參保繳費之日起累計社保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繼續繳費。累計繳費年限達不到的,可以壹次性繳納。
3.社保可以同時參加養老和醫療,也可以只參加養老不參加醫療;但是不能只參加醫療,不參加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