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滄州個人社保繳納情況如何?
(1)繳費基數
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提高到每年100-1000元(100/檔)、1500元、2000元、3000元13檔。被保險人可以自己選擇檔次,每年多交錢。
醫療保險:1618元
(2)繳費比例: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
(3)支付流程:銀行卡代扣由銀行自行綁定。
2.試用期不買社保違法嗎?
試用期想買社保。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以所欠款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買社保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社局舉報。
1.只要勞動合同成立,就要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所以要繳納社會保險。
2.勞動合同條款內約定試用期,口頭約定的試用期不予認可,屬於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壹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指出只有勞動合同存在,才能約定試用期。勞動部《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更是明確:“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計入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明確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此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社會保障的法律規定
根據勞動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幹規定的解釋》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根據險種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本文中的‘社會保險型’是指需要建立基金的五種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
從這部法律可以看出,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不應因雙方的任何私下約定而改變。只要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應該繳納社會保險費。
以上是個人社保繳費多少的相關說明。員工試用期內,企業應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但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試用期,在法律上就沒有保護性的利益。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需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相應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