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無關緊要。失業救濟金是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壹種臨時補償。只要妳有資格申請失業保險待遇,妳辭職後可以到勞動局申請失業保險待遇。
當然,當妳重新就業,找到新工作,新企業幫妳繳納社保,失業保險就自動取消了。如果妳違心離職,可以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
2.個人申請失業救濟金需要什麽條件?
領取失業保險金不代表想申請就能有。個體從業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1年。
2.不按本人意願中止雇傭關系。
3、已進行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
如果員工個人符合以上條件,那麽妳可以按照規定到社保局申請失業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