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社會保險業務受理部門
市級及以上單位的社會保險業務在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區域性單位和自由職業者的社會保險業務在所屬區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以下統稱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二。辦理本單位的社會保險日常業務
(壹)新參保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在領取營業執照或者被批準成立後30日內,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申報繳費。辦理手續時請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批準文件復印件);
2.基本存款賬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或開戶銀行出具的批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3.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復印件;
4.地方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5、是否有《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手冊》或《職工勞動手冊》提供;
6.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還需提供驗資報告及其復印件;
7.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已在統籌範圍外參保的,請提供參保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
8.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
9、填寫《社會保險人員申報表》壹式兩份。
(2)單位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處理。
用人單位發生撤銷、關閉、解散、破產、註銷等情形的,應當於當月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要攜帶的材料有:
1,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
2.地方稅務局(或國家稅務局、工商局)出具的註銷受理回執或註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辦理當月社會保險費的銀行代收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4.如有欠費,需清償欠費,並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原件及復印件;
5、填寫《社會保險人員申報表》壹式兩份,為所有參保人員辦理自然減員手續。
(三)參保單位登記信息變更的處理。
改變很重要
運載材料
組織名稱
(1)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2)到市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提供《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到省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提供《企業變更登記核準通知書》;(3)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單位地址
營業執照和地方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郵遞區號
地方稅務登記證號代碼
歸屬區域
法人名稱等。
股東姓名
應提供驗資報告和股東手冊的原件及復印件。
單位財產
帳戶名
新銀行批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開戶銀行
行號
賬號
除上述信息外,單位還需填寫《參保單位基本信息變更登記表》壹式兩份。
(四)《社會保險登記證》相關業務。
1,新參保單位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新參保單位完成社會保險登記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參保單位今後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業務時,需攜帶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
2、《社會保險登記證》遺失補發,到期補發。
遺失《社會保險登記證》,單位需提供書面申請,寫明遺失情況,並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補發。
社會保險登記證有效期滿需要換發時,單位應當持原證在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年審時同時申請,由辦理年審的機構換發。當年年審結束後到期的,可繼續使用至下壹次社保年審並發放新的社會保險登記證。
3、《社會保險登記證》年審
在市社保中心參保的單位,由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辦理;各區社保中心參保的單位,在各區相應的社保中心或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辦理。
年審的具體時間和所需材料以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通知為準。
4.註銷社會保險登記證
單位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業務終止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回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證並註銷。
三。辦理本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日常業務
(壹)本單位人員數量變動的處理
參保單位每月人員如有變動,需在每月月底前辦理相關手續,並提供以下資料:
1,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手冊或職工勞動手冊;
2、《社會保險人員申報表》壹式兩份。
省直單位退休人員在省社保局批準其退休後,應及時填寫參加醫療保險的省直單位新增退休人員名單,經省社保局蓋章確認後,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本單位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增加手續。
(二)申報參保人員的年度繳費工資。
每年3月至5月,用人單位按上壹年度全部參保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新壹年度的工資支付情況(原則上要求以電子文檔和網上申報)。
(三)被保險人個人資料變更的處理。
改變很重要
運載材料
(全名)
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識別號
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出生日期
檔案(最早記錄出生日期的原件及復印件)、員工個人申請及單位審核意見。
員工狀態
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變更股東身份的,需提供股權變更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戶口性質
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戶口本第壹頁和個人信息那壹頁需要復印。
參加工作的日期
員工連續工齡審核表原件及復印件
法定退休日期
提前或延遲退休的批準及其復印件。
除上述信息外,單位還需填寫《參保人員個人基本信息變更申請表》壹式兩份。
(四)辦理參保人員社會保險關系轉移。
1,轉到
提供以下信息:
(1)社會保險基金轉移通知;
(2)員工勞動手冊;
(三)轉移地養老保險手冊;
(4)本人戶口本。
2.轉出
提供以下信息:
(1)接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調轉函復印件;
(2)接收地社會保險機構的全稱、開戶行和賬號;
(3)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手冊或職工勞動手冊壹並提供。
(五)被保險人申辦繳納社會保險費。
1,申報流程
單位應當出具書面申請,陳述繳費事實和理由,填寫《社會保險費繳費申請表》壹式三份,連同相關原始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二)相關原始材料
1.屬於原固定工、合同工的,提供職工本人檔案、錄用(招聘)審批表、歷年職工勞動手冊等原始材料;
2.其他用工形式的,提供合同、用工(招聘)審批表(或招聘表)、歷年員工勞動手冊等材料原件(非本地戶籍員工可不提供);
3.未辦理聘用手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應提供有效證明材料(如工資發放單、考勤單原件)。
4.要求在7月1998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還應提供戶口簿及復印件。
原單位已不存在的,也可以由職工本人申請。程序和所需材料同上。
(六)被保險人延長繳費年限的投標。
1,申報流程:單位應在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6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自由職業者向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所需材料:
高級專家投標的,應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繳費年限延長申請表。
壹式三份;
市管幹部競聘,須提供市委組織部的任命書原件及復印件,提供市委組織部批準退休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延長繳費年限申請表》壹式三份。私營企業職工申辦的,應提交書面申請,由單位加具意見,同時填寫《延長繳費年限申請表》壹式三份。自由職業者申請的,須提供書面申請,填寫《繳費年限延長申請表》壹式三份。
(七)被保險人視同繳費年限的進入。
要求提供《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原件及復印件、《職工連續工齡審核表》。檔案受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委托,不能提供《職工連續任職審核表》原件的人員,提供復印件,加蓋委托部門公章,註明“與原件壹致”,委托部門主管和經辦人簽字,密封信封,加蓋騎縫章。
註:所有社會保險業務所需資料請用A4紙復印。
社會保險費的核定
社會保險費的征繳應當以統壹的繳費基數為基礎,按照各類保險的不同比例以同壹形式征收。支付驗證方式為當月應付金額和下月應付金額。用人單位應於當月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申報手續,次月由地稅部門以銀行轉賬方式征收社會保險費。逾期不繳納的,除補繳所欠金額外,還要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壹、養老保險
(壹)征收範圍:所有企業和非國有金融機構、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雇工)、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
自由職業者。
(2)收款比率
1,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中的本市城鎮戶口人員。
(1)繳費基數——以上年度申報的個人所得稅月平均額為基數,低於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繳納;超過300%的部分不予征收。每年7月進行調整。
第二,工傷保險
(壹)征集範圍:所有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從事建築業、采礦業的農村戶籍從業人員,新參保或續保時可選擇只參加工傷保險,暫不參加其他險種。
(2)征繳比例:工傷保險基金由單位繳納,個人不繳納。每年7月,根據上壹年度工傷費用收支情況,實行浮動費率制。詳情參見表1和表2。
註:(1)收支率=單位當年發生的工傷保險費用/當年繳納的工傷保險費;
(2)提高或降低費率:在現行標準繳費費率的基礎上提高或降低;
第三,生育保險
(壹)征收範圍:所有企業、非國有金融機構、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職工(雇工)、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目前在本市城鎮戶口人員中實行。
(2)征收比例:單位按繳費基數的0.7%繳納,個人不繳納。
四。失業保險
(壹)征集範圍:本行政區域內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機構、城鎮個體經營戶及其從業人員(雇工)、國家機關中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
(2)征收比例:單位按繳費基數的2%繳納,城鎮戶口職工1%,農民合同制職工個人不繳納。
動詞 (verb的縮寫)基本醫療保險
(1)收集範圍
本行政區域內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民辦企業及其職工和退休人員。
(2)收款比率
1.在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單位8%,個人2%。
2.退休人員過渡性醫療保險:單位按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5%繳納。
3.大病補助: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均由單位繳納,現行標準為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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