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卡,身份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2、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3、生育津貼審批表、生育保險證醫院發票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