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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如何繳納社保?

法律主觀性:

1.您的社會保障帳戶不會被刪除。2.如果妳再去新公司上班,妳的社保會和之前的繳費年限和金額相銜接,但是間歇性保險不計入繳費年限。也就是說可以累計,交不交間斷性保險都無所謂。3.不需要辦理繳納社會保險,因為過年繳納有滯納金,手續繁瑣,所以不需要繳納,就像我上面說的。社保政策是累計繳費年限和金額。4.所以不用擔心,妳原來公司的社保不會作廢,因為社保識別系統是通過身份證號識別的。當新公司為妳續保時,妳只需要增加員工人數,妳的社保繳納信息就會在社保中心系統中體現出來。但這些只限於存款地點,即第二家公司續保業務仍在北京辦理。上述政策不適用於北京。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核,並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