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繳費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最低數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的數字是上壹年全市職工工資的8%。
2.單位繳費按照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6月65438+10月1日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個人養老金賬戶規模由165438+本人繳費工資的0%調整為8%。之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和3%的單位繳費全部納入個人養老金賬戶,單位繳費19%轉入社會統籌,而新政策也是將單位繳費的3%納入社會統籌,解決養老金賬戶空賬問題。
醫療保險
醫保支付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
單位1%,個人0.2%;
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劃分的行業範圍,確定其工傷率,工傷率在0.5%-2%之間;
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