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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買了社保後應該如何處理工傷?

法律分析:1。用人單位向經辦機構申請工傷保險時,由經辦機構審核登記,核實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資格,核對繳費基數和行業基準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實行實名制管理,建立職工繳費電子檔案。2、參保職工發生工傷,凡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重傷事故、死亡事故的,用人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以快報形式報工傷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因其他原因造成的輕傷事故和職業病,由用人單位在事故發生後或者接受職業病診斷後3日內報告;因不可抗力不能在上述時間內報告的,應當在障礙消除後3日內報告。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應當建立臺賬,進行登記。3、組織材料,經工傷行政部門鑒定。申請工傷認定,申請人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以下相關材料:(1)工傷職工身份證明;(2)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含人事關系)證明;(三)醫學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4)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或公安部門的證明或其他證明;(五)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的證明;(6)出差期間因工負傷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其他證明;因事故下落不明,申請認定因公死亡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文書;(7)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經搶救無效在48小時內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死亡證明;(八)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的證明;(九)因戰、因公致殘的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軍人證》和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4、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傷殘等級。5.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應當將工傷認定證明、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診斷證明、住院出院詳細記錄、醫療藥品票據等相關材料提交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審核處理,並辦理審批手續。住院報銷憑對賬單網上結算。6.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憑費用審核表、資格申請表和有效身份證件,支付相關工傷保險待遇。7、所有資料備份,存入業務檔案備查。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在本單位公示參加工傷保險的相關信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遵守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法規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避免和減少職業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職工得到及時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