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企業應當按時足額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而社保繳納的方式是通過形式上的虛假掛靠,在很大程度上逃避社保繳納的義務,實際上是明顯的違法違規行為。
2.對員工權益產生負面影響。
依靠繳費方式的使用雖然可以降低企業成本,但卻給員工的社會保障權益帶來隱患。因為社保的繳納不足或者無效,壹旦員工出現各種風險,比如工傷、疾病等,可能會因為社保的缺失而相當困難。
社會保障卡的作用
1、個人社保相關信息記錄、電子證書及信息查詢等。;
2、記錄被保險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性別、民族、戶籍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費情況;
4.可以拿著卡去醫院看病,醫保個人賬戶結算,藥店買藥;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障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累計總額;
7.辦理領取養老金、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職業培訓等社保事務。
8.用於識別。
綜上所述,雙方在企業繳納社保的情況下,並未建立真正的勞動關系,實際上涉嫌違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