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當地社保中心:申請人需要去當地社保中心,攜帶身份證明、社保卡凍結證明等相關材料。
2.填寫解凍申請表:申請人需要填寫《社會保障卡解凍申請表》,並加蓋個人印章。如果需要委托代理人,需要填寫授權委托書,並由雙方簽字。
3.待審核:社保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並對申請人身份和社保卡凍結情況進行核實。
4.解凍:如果審批通過,社保中心將解凍被凍結的社保卡。申請人可以到社保中心領取解凍的社保卡。
凍結和收回社會保障卡所需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明:申請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護照等。
2.社保卡凍結證明:申請人需要提供社保卡凍結證明,證明社保卡已被凍結。
3.申請解凍:申請人需要填寫解凍申請書,並加蓋個人印章。
4.解凍委托書:申請人委托他人解凍社保卡的,需填寫《解凍委托書》,並由雙方簽字。
5.其他材料:根據不同地區和要求,申請人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銀行卡、照片等。
綜上所述,建議申請人在使用社會保障卡時妥善保管,避免丟失或被盜用。發現社保卡丟失或被盜,應及時聯系社保中心掛失,並按規定辦理手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三十壹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壹)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的財產;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無法拍賣、變賣,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不同意接受清償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申請被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解除登記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