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社保就是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前三項由個人和單位承擔,後兩項由單位承擔。個人參加社保僅限於兩個保障: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如果單位不繳納,可以去人社部門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會有相關處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