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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證積分怎麽查

上海居住證積分查詢流程

1.先登錄上海市民信息服務網/

2.在便民服務壹欄找到常用的“社保卡”模塊。

3.點擊居住證積分查詢,即可查詢上海居住證積分。

上海居住證積分規則:

(1)年齡

年齡指數最高分30分。該項目的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持證人56-60周歲,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就會增加2分。

(2)教育背景

學歷指標最高分110,持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取得國內外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即可獲得積分。該項目的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分值50分。

2.持有人已取得學士學位,累計60分。

3.持證人取得學士學位和學士學位,成績為90分。

4.持有人已獲得碩士學位,成績為100。

5.持有人已獲得博士學位,分數為110。

(三)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

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140。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專業技術崗位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所學專業和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獲得積分。該項目的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成績15。

2.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分值30分。

3.持證人取得技能國家職業資格三級,60分。

4.持有人取得技能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崗位資格或相當於中級專業技術崗位資格的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得分100分。

5.持證人取得國家職業技能資格壹級或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資格,成績140。

持有人申請具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國家職業技能資格二、壹級的積分,最近1年累計為職工繳納6個月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不得低於上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註冊,註冊後給予加分。

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目錄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壹向社會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並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

持有人在本市工作,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累計3分。

持證人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單位不壹致的,不作為本項積分依據。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1條(立法目的)

為保障國內來滬人員的合法權益,規範人口服務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務水平,促進本市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智能發現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上海市居住證》的申領、發放、使用和積分管理。

上海市居住證申辦實施細則

第三條(辦理居住登記)申請居住登記時,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核對材料是否齊全。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內容,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材料齊全的,采集申請人的人像信息,在信息系統登記,並提供居住登記證明。

居住登記有效期為壹年,到期後必須重新辦理。

第四條(居住登記信息變更)已登記居住的上海市人居住登記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到現居住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信息變更手續,並按照本細則第二條的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在信息系統中登記變更信息。

第五條(居住證申領)中國境內人員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登記居住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和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可以到居住地社區事務接待服務中心申領居住證,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領表》,並提供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

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登記居住地址不壹致的,應當按照本細則第二條的規定提供相應的居住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