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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課教師繳納社保的政策

妳好。法律解析:代課教師繳納社保政策:本著自願的原則,參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從0996年65438+65438+10月份開始補繳,比例為20%,其中:0996年65438+65438至辭退前從事教育工作時間,地方財政負擔12%,個人負擔8%。被辭退後需要支付的費用全部由個人承擔。補充基數為參保人所在市(州)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1995 65438+2月31之前從事教育的時間不視為繳費年限。(二)個人賬戶1996年65438+10月1,繳費基數的8%用於補充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三)養老保險待遇被保險人符合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條件且繳費滿15年的,可按月享受基礎養老金。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年齡條件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保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累計繳費仍不足15年的,可允許繼續繳費至15,基礎養老金從繳費後的次月起15;參保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壹次性繳費至15年,其基礎養老金從補充資金到位的次月起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