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浙江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調整2021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級別和調整方法。
2021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調整退休人員(含辭職,下同)基本養老金。具體調整方法如下:
(壹)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掛鉤。
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5及以下的,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月基本養老金增加不足65438。本人繳費年限15至30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基礎養老金2.5元;繳費30年以上的,每滿1年,月基礎養老金增加3元。
2.退休人員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65%計發月基本養老金。
(3)適當提高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以下退休人員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2020年65438+2月31之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但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發27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將額外領取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