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單位21%(全部計入統籌基金),個人8%(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2)醫療保險
醫保繳費比例:3元中單位6%,個人2%。
(三)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個人1%。
(四)工傷保險
單位每個月0.5%,不用交錢。工傷保險根據單位所屬行業範圍確定其工傷率,幅度為0.5%-2%。
(5)生育保險
單位每個月交1%,壹分錢不用交。
(五)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繳存比例: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原則上最高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是65438+工資的0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職工工資總額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不得緩繳或者減繳。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用人單位按月告知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