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居民需出示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提交復印件,近期彩色登記照片,確定並攜帶銀行卡進行繳費。以下三類人員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需出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壹級、二級重度殘疾人需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低收入家庭老人需要提交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未按月享受養老或養老待遇的證明。
2、在社區居委會填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登記申請表》。
只要戶口性質不變,城鎮居民醫保卡(社保卡)仍然可以使用,不受住址變更的影響。去當地社保所轉移社保關系就行了。
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轉移的壹般程序(詳見轉移地社保所):
(1)如果是公司交的(醫保卡),個人交的,需要到社保部門開具轉出單,然後去銀行辦理繳納醫保/社保的個人銀行卡,再去地稅備案。
(2)從業人員參保繳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以轉移,繳費年限可以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可以累計計算。
(三)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由繳費人或本人先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相關材料到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提出申請,結清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後,打印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4)未再就業的,可憑開具的繳費憑證辦理個人銀行代理業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