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社保查詢 - 西藏的社保有哪些手續?

西藏的社保有哪些手續?

法律主觀性:

單位參加報名手續:1。以單位名義寫申請書;2.營業執照、批準設立證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者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及其復印件;3、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直至組織機構頒發的統壹代碼證書及其復印件;4.企業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5.辦理養老保險結算業務的銀行名稱、開戶行和賬號;6、本單位上壹年度《勞動工資統計年報》和本單位職工上月工資發放表;7、投保合同(或協議)或最早的工資單原件及復印件;8、參保人員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近期壹寸彩色照片。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