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統壹2017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通知
京社保發[2017]12號
各區社會保險事業(基金)管理中心,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各參保單位: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關於公布2016年度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京人社部發[2017]112號),2016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92477元,月平均工資為92477元。根據北京市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現就統壹2017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壹是以上壹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繳費工資基數為7706元。
二、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繳費工資基數為23118元。
三、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為繳費基數,繳費工資基數為5394元。
四、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繳費工資基數為4624元。
五、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為繳費基數,繳費工資基數為3082元。
六、個人委托檔案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月繳費金額:
(壹)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1.以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為1541.2元,失業保險費為92.47元。
2.以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按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55.49元。
3.如果以上壹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為616.4元,失業保險費為36.98元。
4.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每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184.92元,失業保險費6.16元。
(二)基本醫療保險
不享受醫保補貼的,個人月繳費377.58元;享受醫保補貼,個人月繳費為53.94元。
北京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65438+200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