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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地址變了怎麽辦?

變更醫保定點醫院的三種方式。

1.現場辦理:參保人可攜帶本人身份證、醫保卡到擬選擇醫院的指定經辦部門(社保中心或社保所),填寫登記表辦理變更手續。

2.單位代理:職工由單位變更,告知單位社保負責人需要註銷或增加的醫院名稱,單位在網上進行變更。

3.在線辦理:官網誰先登上當地社保;然後在官網首頁點擊“網上申報”,點擊“個人用戶登錄”。如果信息被公司修改,選擇公司用戶登錄;

然後點擊“我要註冊”,下拉,點擊頁面最後的“我同意”,按要求填寫自己的信息,點擊“提交”。不填的話,頁面的郵政編碼對每壹欄都有具體的說明;

登錄成功後,您可以在查詢管理中看到您的所有信息。如果需要修改指定醫院,需要點擊"用戶管理"。

點擊購買時設置的“短信認證”。如果認證成功,您可以修改內容。如果手機號不匹配,就無法認證。需要去自己單位找負責社保的工作人員修改。

2.社保地址哪裏變?

方法1:在線更改

主要通過(1)全國醫保官方APP(2)微信或支付寶變更參保地,但並不是所有地區都支持變更手續。以微信為例。進入醫保電子憑證頁面後,找到參保地。點擊後會彈出壹個“切換投保地”,然後切換投保地。

答:進入微信支付界面,點擊城市服務。

b:進入後,點擊下面的社保。

c:進入微信社保後,點擊電子社保卡。

d:進入電子社保卡後,點擊切換參保地。

e:進入後,切換投保地點,完成設置。

全民醫保APP和支付寶操作方式壹樣。妳喜歡用哪個客戶端就用哪個方便!

方法二:離線改變

需要到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地變更手續。

醫保參保地和發卡地不壹樣。需要到參保地社保窗口辦理社保轉移或在現參保地掛失補辦新卡。

如果所在地是現參保地,發卡地是同省異地,可以將關系遷到參保地,以當地社保部門的規定為準。

3.地址更改社會保障在線更改流程

具體流程如下:先給新單位出具同意接受調動的證明,再把同意調動的證明交給原工作單位。原工作單位社保負責人會拿著妳同意遷入的證明到原工作單位所在的社保局打印為妳繳納社保的金額和期限。最後把原工作單位所在的社保局打印的資料交給新單位辦理社保的同事就行了。

4.網上改地址和社保要多久?

15天後可以查到社保卡的名字。

社保個人信息的修改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個人向社保局申請修改個人信息。如果申請被社保局批準,將立即生效。未經批準的,不得變更。

2.單位向社保局申請修改非審批信息(如手機號、工作部門變更),單位社保經辦人員可直接在社保系統操作,即時生效。

3.單位向社保局申請修改審批信息(如姓名變更、戶籍變更)時,需要單位社保經辦人攜帶單位相關資料到社保局窗口申請修改。如果經社保局批準,可以更改並立即生效。如果失敗了,就無法改變。

5.社會保障信息地址更改

戶籍地址變更後社保變更的方法。如果社保是公司購買的,不需要改。公司集體采購,公司變更才需要變更。

如果是靈活就業購買的,可以先咨詢社保局。如果需要轉入新賬戶,可以轉賬。如果不需要轉車,可以在原地址購買。

6.地址和社會保障信息的變更

我也遇到過類似的問題,壹代身份證和二代身份證號碼不匹配,導致無法從社保賬戶裏取錢。我當時做的就是去當地戶籍部門,讓他們幫我辦個戶籍身份證明。那個證明壹定要有妳之前的身份證號和變更後的身份證號(最好把兩個身份證的復印件打出來),證明是同壹個人。然後拿著這個證明和戶口本到社保經辦單位辦理變更手續。

7.社會保障地址更改

參保個人可攜帶公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就近的社區經辦網點或本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最好留下電話號碼,多咨詢。

8.如何在網上更改地址和社保?

登記後辦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業務,流程主要如下:

第壹步“選擇地區”:選擇“查詢社保轉移申請轉入地區”,查詢是否在轉入地區開通網上申請業務。

第二步“申請”:已開通服務區的,無需開具參保繳費憑證,選擇“社保轉移申請”在線申請。

第三步“查詢結果”:選擇“查詢社保轉移申請審核結果”,查詢受理審核結果。經審查符合轉移條件的,啟動後續轉移接續流程。

9.我可以更改我的社會保險地址嗎?

通過國家醫保官方APP、微信或支付寶,可以變更參保地。妳在微信裏找到錢包支付點,點擊城市服務後,會看到服務中心有社保的選項,找到社保服務。妳點擊社保服務後,會看到保險信息查詢和變更。根據彈出的提示,就可以退了,修改成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核,並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將用人單位的設立和終止情況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個人的出生、死亡、戶籍登記、遷移和註銷情況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